“信用修复后,我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,接下来我将信守承诺,积极履行还款义务。”被执行 人张某诚恳地说道。 因贷款还款逾期,吴某华被银行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。强制执行过程中,法院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于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导致张某在工作晋升、出差等多方面受到 诸多限制。
得知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,吴某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。鉴于张某积极诚恳,与银行沟通后, 法院决定暂停对张某适用信用惩戒,解除了张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助力其“造血再生 "。 这起 2020 年 9 月完成的信用修复案件,是某法院首例信用修复案例。
纳入失信“黑名单”、限制高消费、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,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失 信联合惩戒,让失信被执行人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: “截至 2020 年年底,有 751 万人次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已成为信用中国建设的一大亮点。” 与此同时,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,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,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 行人信用修复制度,推进失信信用惩戒向精准化、精细化发展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促进经济 社会发展。